【合肥】關于高考、中考期間禁止噪聲污染的通告
來源:萬思高復
發布時間: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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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
即將到來啦!
莘莘學子正在做最后沖刺的準備
為了保障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讓我們一起按下靜音鍵
護航學子們的青春和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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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考、中考期間禁止噪聲污染的通告
2021年高考、中考即將臨近,為保障廣大考生有一個舒適、安靜的備考及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高、中考期間(2021年6月3日至6月16日),我市將嚴禁環境噪聲污染,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治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禁止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招攬顧客、宣傳促銷;禁止餐飲及文化娛樂場所經營產生噪聲污染;禁止露天廣場娛樂、家庭娛樂活動中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噪聲污染;禁止室內外裝飾裝修產生噪聲污染。 二、防治交通運輸噪聲污染。禁止機動車輛鳴喇叭產生噪聲污染;禁止使用車載高音喇叭播放產生噪聲污染。 三、防治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禁止午間12:00-14:00和夜間22:00-次日6:00在市區噪聲敏感的居民集中區域內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和渣土運輸作業。 四、防治工業噪聲污染。禁止排放超過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工業噪聲。 五、高考考試日(6月7日至8日)和中考考試日(6月14日至16日),在考場和居民區周邊500米范圍內必須停止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生產、商業娛樂等活動。 六、高考、中考期間,政府職能部門將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環境噪聲監督管理,并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查處。小區物業和企業單位保衛部門,要及時發現和配合執法部門排除可能影響考生學習、休息的噪聲源,防止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高考、中考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及廣大青少年的前途和命運,我們呼吁各單位和廣大市民積極配合遵守以上規定和要求,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一起給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八、噪聲污染舉報、投訴電話:市民可撥打環保投訴熱線12369、公安110、城管服務熱線12319、市民服務熱線12345等電話進行監督舉報。 特此通告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生態環境局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合肥市城管局 合肥市交通運輸局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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